深圳公司注销后工资怎么处理
深圳公司注销后工资怎么处理
在很作情况下,公司注销是很重要的事情,对于员工来说就意味着面临着失业的问题。那么在这时候对于员工的工资应该怎么遏制处置惩罚呢?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大家必要有相关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信
深圳公司注销后工资怎么处置惩罚
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元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劳动条约终止。按照《劳动条约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元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条约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条约终止:
(一)劳动条约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者被国平易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元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元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者用人单元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元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元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国平易近政府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条约解除或者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引见,对于劳动者来说就要有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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