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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管理人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新闻来源:信本www.xbzxjt.com 阅读:1909 发布时间:2021-08-12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控股股东重大变更环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越来越关注股东是否满足基金业协会相关文件要求。因此,确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是否合格,是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之前需要评估的重要问题。

2018年1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下称《须知》),《须知》新增“机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部分,并在此项下对股东出资作出要求“【严禁股权代持】申请机构出资人应当以货币财产出资。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协会的这一反馈说明了协会对于申请机构出资人出资能力的重视程度。

最近小编接到咨询私募管理人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如何提供,下面就对私募管理人股东出资证明材料如何提供做简单介绍。对于证券类私募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人员,通常的出资证明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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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私募投资管理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哪些”的相关规定,尽职调查时,须核查资产证明材料,对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结合协会的要求,不仅要审查出资人资产证明文件,亦要关注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如不动产是否有抵押等情况。信本咨询集团具有多年跟踪以及解读30+省份监管政策的经验与能力,可为客户出具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专业化定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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