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
新闻来源:信本www.xbzxjt.com 阅读:12560 发布时间:2021-08-12
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管理费一直是以“惯例”的印象存在于行业之中。相比直接反映基金业绩的系列指标如IRR和DPI这类数据来说,业内对管理费的研究和讨论相对较少,也更容易忽视其对基金业绩的影响。所以,无论是管理费计提比例还是计提方式,大家似乎都已习惯业内的通常做法,也就并不怎么会去深究管理费背后的真相。
在私募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通常会收取1%至2%的管理费,这部分收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与其他收入一起按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近小编接到咨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下面就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做简单介绍。对于证券类私募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人员,通常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私募管理人的收费模式以“2-20”为主,也就是私募管理人收取基金规模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收益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在私募基金的募集实践中,基金收费模式常见的问题如下:
1.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数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数通常分为认缴制和实缴制。对于管理人而言,基金管理费采取认缴制较为有利,因为管理人在投资者实缴前实际上已开始投资管理工作;而实缴制则加重了管理人的义务,并将会导致管理费收入的减少。
在中国境内,私募基金行业普遍遵循的惯例也是以认缴规模为基数来计收基金管理费,但就某些存在特殊背景的私募基金,例如就某些单项目专项基金、一次性缴资的基金、国资背景基金或其他特定情况下因投资者特殊要求而采取特殊安排的基金,我们注意到也存在以基金实缴金额或以投资金额为基数计收管理费的模式。
2. 基金管理费的费率
实践中,整体而言2%仍然是私募基金中最常见的管理费费率,但亦有较多基金实际适用低于或高于2%的管理费费率。其中,一些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起的集中早期投资或规模相对较小的创投基金适用2.5%这一档费率的情况比较常见;而随着私募管理人数量的增加,私募证券基金适用低于2%的费率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私募基金在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的管理费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费率标准:
(1)投资期
投资期管理费通常是基金认缴规模或实缴规模的2%。
(2)退出期
基金在退出期,通常在计算管理费时计费基数和费率都会调整。基本原则是,计费基数往往是基金认缴规模扣除已经退出项目本金的余额,费率一般调整为1.5%。同时,关于计费基数,还有一种规定,即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总额。
(3)延长期
部分基金采取延长期不收,部分基金还是作为退出期的过程,这取决于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协商沟通,从2%到1.5%都有。
3. 基金管理费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特殊约定
基于部分投资者的特殊身份(如知名度较高的投资机构、政府引导基金等)或其对基金起到的或可能起到的作用(如规模较大可以节约募集成本、在投资标的的选择和投后管理等方面有渠道或资源)等,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对满足不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较为优惠的管理费费率。管理人可以选择事先明确适用不同管理费所需满足的条件,并对所有满足条件的投资者适用不同的费率,也可以选择通过与单个投资者协商的方式,通过签署附属协议或其他单独协议对个别投资者适用较低的费率。
4.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约定
私募管理人与投资者在约定业绩报酬时,通常需明确约定计提时间、计提基准以及计提比例。实践中,具体的业绩报酬的计提根据不同项目而设置,私募证券类基金业绩报酬提取比例按照中基协的要求是“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私募股权类基金业绩报酬由双方约定,中基协对此暂无强制性规定,但根据窗口指导意见,还是建议不超过投资收益的60%。
以上是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的相关规定,信本咨询集团具有多年跟踪以及解读30+省份监管政策的经验与能力,可为客户出具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专业化定制解决方案。
在私募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通常会收取1%至2%的管理费,这部分收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与其他收入一起按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近小编接到咨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下面就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收取基金管理费用做简单介绍。对于证券类私募管理人的投资管理人员,通常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私募管理人的收费模式以“2-20”为主,也就是私募管理人收取基金规模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收益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在私募基金的募集实践中,基金收费模式常见的问题如下:
1.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数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基数通常分为认缴制和实缴制。对于管理人而言,基金管理费采取认缴制较为有利,因为管理人在投资者实缴前实际上已开始投资管理工作;而实缴制则加重了管理人的义务,并将会导致管理费收入的减少。
在中国境内,私募基金行业普遍遵循的惯例也是以认缴规模为基数来计收基金管理费,但就某些存在特殊背景的私募基金,例如就某些单项目专项基金、一次性缴资的基金、国资背景基金或其他特定情况下因投资者特殊要求而采取特殊安排的基金,我们注意到也存在以基金实缴金额或以投资金额为基数计收管理费的模式。
2. 基金管理费的费率
实践中,整体而言2%仍然是私募基金中最常见的管理费费率,但亦有较多基金实际适用低于或高于2%的管理费费率。其中,一些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起的集中早期投资或规模相对较小的创投基金适用2.5%这一档费率的情况比较常见;而随着私募管理人数量的增加,私募证券基金适用低于2%的费率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私募基金在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的管理费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的费率标准:
(1)投资期
投资期管理费通常是基金认缴规模或实缴规模的2%。
(2)退出期
基金在退出期,通常在计算管理费时计费基数和费率都会调整。基本原则是,计费基数往往是基金认缴规模扣除已经退出项目本金的余额,费率一般调整为1.5%。同时,关于计费基数,还有一种规定,即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总额。
(3)延长期
部分基金采取延长期不收,部分基金还是作为退出期的过程,这取决于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协商沟通,从2%到1.5%都有。
3. 基金管理费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特殊约定
基于部分投资者的特殊身份(如知名度较高的投资机构、政府引导基金等)或其对基金起到的或可能起到的作用(如规模较大可以节约募集成本、在投资标的的选择和投后管理等方面有渠道或资源)等,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对满足不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较为优惠的管理费费率。管理人可以选择事先明确适用不同管理费所需满足的条件,并对所有满足条件的投资者适用不同的费率,也可以选择通过与单个投资者协商的方式,通过签署附属协议或其他单独协议对个别投资者适用较低的费率。
4.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约定
私募管理人与投资者在约定业绩报酬时,通常需明确约定计提时间、计提基准以及计提比例。实践中,具体的业绩报酬的计提根据不同项目而设置,私募证券类基金业绩报酬提取比例按照中基协的要求是“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私募股权类基金业绩报酬由双方约定,中基协对此暂无强制性规定,但根据窗口指导意见,还是建议不超过投资收益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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