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牌照收购
商业银行牌照收购
一、 产品介绍
该产品指我司专业团队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客户实际情况,为客户匹配优质标的,出具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协调客户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帮助客户获取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完成工商变更,以便客户顺利获得商业银行牌照,合法合规经营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牌照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允许牌照持有机构合法合规经营银行业务的金融牌照,即持有该金融牌照的机构才可合法合规地经营银行业务。
二、 服务价值
(一)帮助客户最大程度规避牌照收购风险,为客户进行风险预防、风险诊断,节省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财力成本,高效且顺利获得商业银行牌照;
(二)帮助客户获得商业银行牌照,以便客户合法合规经营银行相关业务;
(三)帮助客户获得商业银行牌照,助力客户整合开发已有的客户、渠道资源;
(四)帮助客户获得商业银行牌照,助力客户打造竞争壁垒,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帮助客户获得商业银行牌照,助力客户布局金融版块,扩大业务版图,获取更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三、 服务内容与收购流程
产品名称 |
服务阶段 |
工作成果 |
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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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牌照收购 |
正式合作前 |
合作意向阶段 |
1、 解读商业银行政策法规文件 2、 对标的的工商、税务、监管等情况进行初步尽调 3、 确认客户需求和收购要求 4、 为客户匹配优质标的,出具初步收购方案 5、 根据客户提出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包括转让方、标的、当地政策等),签署《保密协议》并邀约买卖双方面谈 6、 双方面谈后若收购意向明确,买方与我方签署《咨询顾问服务协议》并出具完整定制化综合收购方案 |
1、政策法规文件 2、初步收购方案 3、《保密协议》 4、《咨询顾问服务协议》 5、完整定制化综合收购方案 |
正式合作前 |
尽职调查阶段 |
1、 结合客户需求及转让方实际情况,提供尽调清单和尽调方案 2、 协调双方面谈时间,提前准备标的公司的尽调资料(工商内档、财报、银行流水等),协助客户现场对标的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3、 协调尽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出具相应的解决方案 |
1、尽调清单和方案 2、尽职调查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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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协议阶段 |
1、 拟定《股权转让协议》初稿并发送至客户与转让方确认 2、 协助双方对协议重要事项(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权责划分等)进行磋商和修改 3、 安排双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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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备案阶段 |
1、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由我司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撰写变更材料并递交至监管部门逐级审批 2、 与各级监管部门协调沟通,积极跟进监管部门关于审批进展的反馈 3、 获取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
1、变更材料 2、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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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制作工商变更材料(股权、董事等)并递交工商部门 2、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1、工商变更材料 2、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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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资料 |
项目办结,资料交接 |
公司整套资料 |
四、收购条件
关键指标 |
收购条件 |
境内金融机构 |
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3、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但为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等,投资设立、 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的情形除外; 5、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境外金融机构 |
1、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 2、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 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当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
境内非金融机构 |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五、我司优势
(一)具有海量一手标的资源,可为客户高效筛选最优质的标的;
(二)具有多年跟踪和解读30+省份监管政策的经验与能力,可为客户出具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专业化定制解决方案;
(三)具有风险预防、风险诊断、风险化解等风险管理能力,可为客户节省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助力客户牌照安全到手;
(四)具有一支项目经验丰富且高效的专业化团队,各项目组由项目主管、商务专员、风控专员、法务专员、财务专员、承做专员等组成,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可确保项目高效顺利完成;
(五)具有严密的内控制度、规范的业务流程、明确的服务标准、高效的反馈机制,可让客户获得放心、省心、贴心的服务与体验;
(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为客户提供最新政策解读等服务。
六、政策法规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修正)_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
七、 常见问题
(一)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有无限制?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不得超过1家的数量。
(二)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股权转让时间有无限制?
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权。
(三)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有无限制?
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商业银行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5%。
(四)对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有什么要求?
1、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
2、商业银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
八、 您可能还需要的服务
(一)基金销售牌照并购;
(二)互联网小贷牌照并购;
(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四)全国投资类公司/合伙企业注册、转让、变更、代理记账等工商代办服务;
(五)全国各地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保险中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牌照办理及并购。